近日,韩国科学、信息技术通讯与未来规划部 (Ministry of Science, ICT and Future Planning, MSIP) 发布公告称扩大要求 SAR 等级标示之产品范围。自 2018 年 4 月 19 日起,只要是接近人类头部发射与接收无线电波之设备皆需符合此一标示规定。
此外,新要求允许制造商将 SAR 等级标示放置于制造商网页上,但需于产品本体、包装箱、使用手册或手机内之选项标示相关链接信息。